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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服务承办篇篇
110、
申报生产、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审核的程序?
答:
(1)领取并填写《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审核申报表》、《单位基本概况表》;
(2)提交一份申请书(内容包括:生产、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地点、面积、生产、使用项目、建筑物的耐火等级);
(3)提供资料(复印件):
①《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》、《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》;
②易燃易爆场所平面图、电气图、管线图等资料;
③从业人员《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》;④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;
⑤消防安全应急方案;
⑥避雷系统合格证;
⑦公众责任保险凭证;
(4)对送审的消防安全审核资料齐备的,从登记之日起,在十个工作日内签发《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书》。
以上申报资料不齐备的,请按申报资料的内容补齐后再申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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