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、优惠政策篇

28、 韶关对外来投资者工业用地有什么优惠政策?

答:外来投资者投资生产性项目,按成本价收回土地转让费。土地成本价包含征地补偿费、上缴中央部门和省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、占用耕地开垦费和平整土地的费用。各级政府、部门免收土地出让金和其它一切费用。在建成的工业园区内可实行用地最高限价,具体标准为:已"三通一平"的,市区范围内每平方米100元以下;未"三通一平"的可控制在每平方米60元以下;对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,可实行特殊优惠地价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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