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、优惠政策篇
36、 韶关对外来投资企业在税收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? 答:外地客商来韶关办企业可享受国家、省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。外商投资生产性企业,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,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,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,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。从事农、林、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设在经济不发达的边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,依照规定享受的免、减待遇期满后,经申请,国家税务总局批准,在以后的十年可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15%至30%的企业所得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