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、税费、保险、融资与成本篇

51、 韶关市区土地使用税税率如何?

.答:税率:执行2002年1月1日《关于调整韶关市市区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及税额标准的通告》

 

 

 

每平方米

年税额

(元/㎡)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7.00

风度南路、风度中路、解放路、文化街、兴隆街、复兴路、建国路、和平路、仁爱路、风采路、西堤中路

 

 

 

5.00

北江区:中山路(含中山路)以南段除一级外的地域;

武江区:新华北路、新华南路、工业东路、惠民南路、惠民北路北江中学(含北中)以南段;

浈江区:火车站广场、站南路、启明南路;

 

 

3.00

北江区前进路第二技校(含第二技校)以南、武江区建设路以东、芙蓉东路以北(含芙蓉新城)、浈江区京广铁路以西、南郊收费站以北除一级、二级地段外的占地范围。

 

1.00

韶钢、十六冶、大宝山、曲仁矿、瑶岭矿等工矿区的占地范围;市辖三区除一级、二级、三级地段外的占地范围。

 

 

 

1)上述各地段系指道路两边门牌单位(个人)占用地段。

2)火车站广场,指广场周围单位或个人占用的地段。

3)一个单位有两个门的,以门面所向高的等级计算纳税。

4)所属地段以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上确认的地址为准。

5)土地使用权共有的高层综合楼,按各自占用的建筑面积分担土地占用面积分别计算纳税。

 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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