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件2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韶关市新办生产性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项目表
部门 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优惠标准    
公安 1、暂住人口治安联防费 2.5/.  免收  
2、企业治安联防费   免收  
(1) 100人以下 100/ 免收  
(2) 101人至200 200/  
(3) 201人至300 300/  
(4) 301人至400 400/  
(5) 401人以上 500/  
3、消防领证培训费 4/课时 减半 韶市价函[2007]25号,常识培训免收费
安监 1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费   减半  
(1) 理论考试 40/.  减半  
(2) 实际操作考试   减半  
电工、制冷、登高架设作业 200/. 减半  
电焊作业 400/.  减半  
气焊气割 250/.  减半  
2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认定考试 50/. 减半  
3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费   免收  
卫生 1、卫生监督防疫监测费   免收  
2、对从事有毒有害职业工人健康体检及作业点监测服务 各类项目见有关规定 减半 粤价函[2001]264号、粤价[2002]131号、粤价[2006]237号、韶市价[2007]34
药品监督 药品针对性检验及评价性检验费 按国家标准 免收  
规划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基建投资额4% 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三年内免收 省级产业转移园企业200961日至201461日免收
环保 1、环境监测 按规定标准执行 免收  
2、委托监督调查监测与污染事故 按规定标准执行 减半 粤价函[1996]64号、粤价函[2002]387
建设 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      
(1) 基建或其他占用 不超过0.25/. 免收  
劳动社保 1、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 9/.  自投产之日起三年内免收  
2、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4/册(按参保职工人数算) 免收  
水利 1、河道临时占用费 按规定执行 免收  
2、水土保持补偿费(一次性收取) 0.2-1/平方米 按省标准的下限收取 粤水农字[1996]1号、韶市水电政字[1996]3
科技 1、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按规定标准执行 减半 粤价[1998]128
2、无线设备检测费 按规定标准执行 减半 粤价[1998]128
质量技术    监督 1、特种设备法定检验费 详见标准(韶关市特种设备检验所) 2009—2011年免收  
2、质量监督检验费 详见标准(韶关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) 2009—2011年免收  
3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 2200/ 同一企业每增加一个许可证按20%收取审查费 粤财综[2007]25号、财综[2002]19
林业 义务植树绿化费 10/. 自投产之日起三年内免收  
残疾人联合会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按规定标准 自投产之日起三年内免收 用工1万人以上的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三年后减半征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