韶关海关内设机构为:办公室、人教科、调查科、综合业务科、加工贸易监管科、监管科。科室职能及业务范围划分为:
一、办公室:履行综合行政管理、后勤行政管理、技术保障职能,与总关办公室、技术处、财务处等职能处室实行业务对口管理。
二、人教科:履行人事公共事务管理、教育培训管理、政治思想教育管理和纪检监察管理职能,与人事处、教育处、政工办、监察室等职能处室实行业务对口管理。
三、调查科:履行调查和稽查业务管理职能,与总关调查局实行业务对口管理。
主要业务范围:
1、调查业务管理职能
2、稽查业务管理职能
3、企业注册备案和分类管理等管理职能
(1)负责办理报关企业、保税仓库、出口监管仓库和其他海关监管场所审批、转报、注册备案及年审手续;
(2)负责报关企业、各类海关监管场所的分类管理工作;
4、受理辖区内设立海关监管仓库、保税仓库及其他海关监管场所的申请,办理注册备案手续,并负责日常管理;
四、综合业务科:履行业务管理职能,负责业务协调,与总关通关管理处、监管处、关税处、综合统计处等职能处室实行业务对口管理。
主要业务范围:
1、关内业务协调;
2、统一协调与其他隶属海关之间的业务联系配合;
3、按规定程序受理、初审减免税申请,开展前期调查,并负责后续管理;
4、协调统计业务工作;
5、办理转关货物联系单,接单审核/征收税费。签发进出口报关单证明联;
6、负责加工贸易商品预归类;
五、加工贸易监管科:履行加工贸易业务管理职能。
主要业务范围:
1、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审批、中期核查、后期核销等具体业务;
2、办理保税料件结转(调拨)以及内销征税的审批手续;
3、负责加工贸易合同管理。
六、监管科:履行物流监控职能。
主要业务范围:
1、根据风险布控指令和查验环节现场分析实施查验;
2、对辖区内各类海关监管场所(包括监管仓库、保税仓库等)及货物进行实际监管;
3、化验送检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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