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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
土地出让与建设费
二、
土地出让与厂房建设
三、
水费
四、
电费
五、
税费
六、
企业登记费用
七、
人事费用
八、
普通电话新装、移机收费标准
一、土地出让与建设费
韶关市工业用地价格:外来投资者生产性项目,按成本价收回土地转让费,各级政府、部门免收土地出让金和其它一切费用,土地开发成本较低,有条件的工业园,在建成的园区内可实行用地最高限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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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业园区内已三通一平的,市区范围内每平方米100元以下,未三通一平的在每平方米60元以下。
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,在已核定地价条件基础上,可再优惠。
韶关各工业园区土地价格:

注:
1、以上土地价格包含"三通一平"(通水、电、道路、土地平整);
2、在韶关投资可参考以上土地价格,具体价格根据项目情况与工业园区洽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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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土地出让与厂房建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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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水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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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电费
单位:分/千瓦时(含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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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
1、城市建设附加费由供电部门代收。
2、衡广复线电气化牵引机车用电电度电价为45.80分/千瓦时(含税)。
3、从2002年元月起,外来投资者在工业园区新兴办的生产性工业项目,在执行省网目录电价的同时可实行优惠电价,免收燃料附加费、城市建设附加费。
4、市区大工业用电(1000千伏安以上)每千瓦时最高不超过0.56元,非普工业用电每千瓦时最高不超过0.67元
五、税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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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企业登记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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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人事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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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普通电话新装、移机收费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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