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心简介
  管理规定
  管理机构
  窗口单位
  特派员单位
 
     
   
 
     
 
 中心简介
 


  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于2003年10月成立,位于市区复兴路18号鑫辉大厦四楼,使用面积3500平方米。中心是韶关市人民政府派出的综合行政事务的管理服务机构,主要履行与投资项目有关的行政审批和经营服务的组织、协调、督导、管理和服务的职能。


  行政服务中心由中心管理机构和服务单位组成。

  中心管理机构经省、市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,代表市政府行使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职责,协调和督导各服务单位的工作。内设3个职能科室:综合科、业务科、投诉科。

  服务单位由行政事业单位、经营服务单位和特派员单位组成。根据办理投资项目的

需要,市政府确定23个行政事业单位和经营服务单位进驻“窗口”办公;20个单位以特派员形式进驻中心办公。

  中心以“高效、廉洁、服务、发展”为宗旨;将“以一流的服务,创一流的环境,树一流的信誉,促一流的发展”为工作目标;以“一站式审批、一条龙服务、一个口子收费”的服务方式为运行模式。通过规范行政审批管理,强化服务意识,提高办事效率,优化投资环境,确保投资者得到高效便捷的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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